為進一步提升宜春文化旅游品牌和形象宣傳工作, 推進宜春市文化旅游強市建設, 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宜春文化旅游形象 LOGO” 。
一、 活動內容
征集宜春文化旅游形象 LOGO。
二、 活動時間
征集時間:2022 年 1 月 31 日至 3 月 15 日 24:00 截止。
三、 征集方式
1.向國內知名文旅專家、 高校學者、 文旅從業者定向征集。
2.向社會公開征集, 單位及個人都可參加。
四、 征集要求
1.應征作品須符合以下標準:
①形象生動, 寓意深刻, 內涵豐富, 能彰顯宜春市的文化內涵、 地域特色和獨特的城市風貌, 體現宜春的歷史感,同時又要體現時代風格;
②構圖巧妙, 布局合理, 以抽象符號與具體形象相結合,色彩搭配適宜, 具有強烈的視覺沖擊效果, 同時結合宜春市市情, 便于識別和記憶設計;
③作品須充分考慮標識應用在大小海報、 城市建筑墻面、紀念封、 畫冊、 信紙、 名片、 工作證、 明信片等各種載體上運用的可操作性。
2.應征作品須包含 LOGO 的繪制形象、 名稱和設計說明,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應征作品由設計方案, 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設計圖稿,設計創意理念詳細說明, 標志圖形, 中英文標準字體, 標志和標準字的組合, 標準比例和標準色等多項內容組成;
②LOGO 設計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 適用于平面、 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
③LOGO 的設計說明應有助于評選時評委對作品的理解,闡述設計思路、 理念和含義。應征者應將設計說明打印或用楷書寫于 A4 規格紙張上, 說明文字應當字跡清晰、 表述完整;
④提交設計方案的同時請提交電子文件, 作品電子圖稿和設計說明統一壓縮在一個壓縮包內, 圖稿需存儲為 JPG 格式;設計創意理念說明文字需存儲為 Word 文檔;圖案像素色彩模式為 RGB 色, 圖片分辨率在 300dpi 以上, 并保證圖片縮小到 100× 100 像素時仍能正常使用;設計者需保留設計原圖(如 AI、 CDR、 PSD) , 以便作品獲獎后提供原圖文件。
3.應征作品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不得與其他城市標志相同或相似,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商標權等在先權利,且形象標志(LOGO) 尚未在國內、 外被注冊、 使用。
五、 投稿方式
1.應征作品可通過郵寄、 電子郵件等方式投稿至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 投稿方式如下: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宜春文廣新旅首字母縮寫)
聯系電話:0795-3270639
郵寄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陽大廈中座 1041 室
郵 編:336000
2.應征稿件須注明“宜春文化旅游主題宣傳口號和形象LOGO 應征稿” 及作者真實姓名、 聯系電話、 詳細地址及單位名稱。
3.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參賽費, 所有征集作品請自留底稿,不予退還。如有內容相同或相似稿件, 以收到時間(電子郵件或信件郵戳時間) 先后為準。
六、 組織評選
1.篩選稿件。作品征集結束后, 由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按征集要求進行統計和篩選。
2.評選審定。由領導、 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 對應征作品進行初選, 初選若干形象 LOGO 作品;作品在相關媒體上公示, 由群眾進行投票評選;評審委員會綜合群眾評選結果, 對作品進行總評, 選出獲獎形象 LOGO 設計圖 16 件;最終確定的作品將在 2022 年 4 月中旬公布。
七、 獎項設置
設四類獎項, 詳見下表:形象 LOGO 獎項設置表
經費總預算 4.9 萬元, 以上為稅前獎金, 形象 LOGO 獲獎作品兌獎需要提供設計原圖文件。
序號 | 獎項 | 數量(個) | 單項獎金(元) | 合計(元) |
1 | 一等獎 | 1 | 20000 | 20000 |
2 | 二等獎 | 2 | 5000 | 10000 |
3 | 三等獎 | 3 | 3000 | 9000 |
4 | 優秀獎 | 10 | 1000 | 10000 |
合計 | 4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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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其他事項
1.所有投稿必須為本人原創, 涉及知識產權糾紛, 由投稿人負責。
2.獲獎作品版權歸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 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擁有對作品進行復制、 使用、傳播、 再加工使用等權力。
3.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所有。
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
2022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