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貴港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突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主線,深化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內涵,提升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品牌效應和社會認知,營造全民關注、全民參與、全民創建的濃厚氛圍,即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集貴港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標識(Logo)。現公告如下:
貴港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標識(Logo)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面向全社會各界人士
突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主線,緊扣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時代主題;突出“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的總目標,遵循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根本宗旨;突出“和為貴、誠為本、干為先”的貴港精神,體現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的生動局面;突出貴港荷城元素,展現各民族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良好風貌。
(三)適用于平面、立體、電子媒介等傳播使用和再創作要求,滿足各種材質制作需求,適合社會工作者佩戴,適合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場所長期懸掛,適合在開展各類社會工作服務和活動中印制使用。
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作品應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屬于公開作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侵權作品一經發現將被取消資格,所有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本人承擔;應征者有義務根據征集方提出的意見,修改和完善應征稿件;作品一經采用,其著作權和使用權歸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權決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方式,應征者不得再將其作為其他用途。
(二)公示時間及方式:征集活動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通過貴港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xgg.gov.cn)和“貴港民族宗教委”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三)在規定的征集時間內將作品及征集信息表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標題注明“應征者姓名—貴港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標識(Logo)征集作品”,作品寄送時間以電子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未盡事宜,請與貴港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聯系人:陸健雁,聯系電話:0775-4568638。
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貴港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
附件:貴港市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標識(Logo)征集信息表
貴港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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