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國杯”2019海南省第四屆旅游商品大賽暨參選2019中國特色旅游商品大賽評選活動方案
為提出的勇于推進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創新的偉大號召。進一步具體落實省旅文廳林光強書記和孫穎廳長在《2019年全省旅游和文化廣電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不斷推進自由貿易港建設和國際旅游消費中心打造的戰略目標。海南省旅游商品與裝備協會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的支持下決定繼續舉辦2019海南省第四屆旅游商品大賽活動及特色旅游商品創新發展論壇活動,以此促進我省旅游商品與裝備產業更全面、更深廣的發展。
一、活動名稱:
2019海南省第四屆旅游商品大賽及特色旅游商品創新發展論壇
二、活動主題:
推動旅文融合、促進系列創新
三、活動組織
(一)指導單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
(二)主辦單位:海南省旅游商品與裝備協會
(三)冠名單位:海南南國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四)大賽評審:邀請國內、省內知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
四、獎項設置:
共設獎項60個。金獎10名、銀獎20名、銅獎30名。
獲獎的商品由主辦方頒發獎金,獎杯及證書。
五、參評商品范圍及要求
(一)參評商品范圍要求
1、作品必須是具備實用性、創新性和市場性,能體現海南本土要素和文化特征的:旅游食品類、旅游茶品類、旅游飲品類、旅游酒類、旅游調味品類、旅游紡織品和皮毛類、旅游箱包類、旅游鞋帽類、旅游電子類、旅游電器類、旅游日用陶瓷和玻璃類、旅游日用金屬和石質品類、旅游日用合成品類、旅游日用竹木品類、旅游化妝品和洗護用品類、旅游個人裝備品和體育用品類、旅游首飾類、旅游玩具和趣味園藝工具類、旅游工藝品類、旅游紀念品和文具類,共二十個類。
2、參賽作品必須具有自主品牌,即由國家商標局核發的注冊商標。
3、參賽作品要具備產業化、市場化、商品化的轉化功能,且須是已經在市場上進行銷售了的產品,具有一定的推廣和開發價值。
(二)參賽要求
1、凡從事旅游商品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企事業單位,符合大賽參賽條件的均可以向海南省旅游商品與裝備協會報名參賽。
2、參賽旅游商品要求主題突出,設計獨特,造型新穎,便于攜帶,具備地域特色,且有實用性、藝術性、觀賞性、珍藏性、創新性。零售價不超過5萬元,重量不超過10公斤,體積不宜過大。同一材質、工藝的商品可合并成一項參評。
3、參評商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作品的知識產權屬于創作者。活動主辦方對參評作品擁有展示和在公眾媒體上宣傳的權利。
4、此項活動不收取參評單位或個人的評審費用、媒體宣傳費用。但參評作品的設計費、模型、樣品及產品制作費用均由參評者自行負擔。
5、對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評選資格,并向社會公示。
6、已經在歷屆國賽及省賽中獲獎的商品不得再參加本次參評。
組委會將在工作網站中為本次活動提供網上展示平臺,設立專門的旅游商品評選活動網站和微信公眾號,提升活動的參與程度。
六、參賽材料申報
(一)參賽報名
本省參賽者由各市(縣)旅游局(委)按照大賽通知,負責組織本地區參賽作品的征集,并統一辦理參賽手續。其他參賽者以各自為單位按照大賽公告辦理參賽手續。
(二)申報材料要求
1、參評單位或個人須詳細填寫申報表(注:所有報名材料需紙質及電子版各一份)。單位參評的加蓋公章,個人參評者親自簽名。
2、填寫參評商品(作品)說明。說明文字要求精練,要點清晰,說明作品的設計構想及創意,字數不超過200字。內容包括:產品名稱、制作工藝、歷史淵源、文化意義、是否參加其他活動及獲獎等情況。
3、參評商品(作品)需拍成照片,照片格式為“.jpg”(附圖片名稱),綜合評審時需要提交參賽商品實物。
4、參評商品(作品)為專利商品的需提交專利證書復印件。
(三)提交方式
1、作品收集單位:海南省旅游商品與裝備協會:
聯系人:趙立春、周思伶
聯系電話:0898-32859901、18689886161
E-mail:[email protected]
2、大賽作品征集部(設在海南省旅游商品與裝備協會):
聯系人:周思伶、符學海
聯系電話:0898-32859901,18689886161
E-mail:[email protected]
七、評選活動安排
(一) 活動準備:
制定具體活動方案,明確評選范圍和標準,完成其他相關準備事項,報送指導單位。
(二) 信息發布
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評選活動正式啟動。通過國內及省內30家媒體,對本次活動的宗旨目的,評選范圍、標準進行宣傳推廣。
(三) 作品征集
本省由旅文廳發文,各市(縣)旅游局(委)進行宣傳動員和組織申報,海南高校、外省由參賽單位和個人自行申報。
(四)特色旅游商品創新發展論壇
論壇時間:2019年7月25日(暫定)
論壇地點:海南省海口市
論壇主題:加強旅文融合,促進旅游消費
指導單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
舉辦單位:海南省旅游商品與裝備協會
擬邀請領導和專家及論壇流程:(另行制定詳細方案)
(五)作品評選
1、初評:由各市(縣),各參賽單位(包括高校與臺灣)負責當地參評商品(作品)進行初評,評選出入圍商品、作品。
2、綜評:由領導小組組織專家組進行綜合評審,產生本屆評選的各相關獎項后,對外公示。
3、總評認定:綜合評審勝出并已對外公示的各獎項送領導小組審核后,予以正式認定。
(六)獲獎作品揭曉及頒獎:
舉行頒獎儀式,對獲獎特色旅游商品、設計作品頒發榮譽證書、獎牌和獎金。
(七)宣傳推廣
1、獲獎作品(商品)入選“2019海南省特色旅游商品”匯編手冊
2、獲獎商品(作品)推薦參加“2019中國特色旅游商品大賽”
3、推薦獲獎實物商品推薦進入“海南禮物”銷售平臺。
4、獲獎產品將通過協會戰略合作主流媒體,網絡媒體等進行專題報道,新浪網專題直播,海南省廣播電視總臺專題點評報道。
八、媒體支持
海南省第四屆旅游商品大賽評選活動及特色旅游商品發展論壇擬邀請:人民網海南視窗、新華網海南頻道、中新社中新網、經濟日報、中國旅游報 、第一旅游網、中國青年報、中華工商時報、海南日報、海南電視臺、海口日報、海口電視臺、南國都市報、海南特區報、國際旅游島商報、南海網、海南在線、新浪網、今日頭條。
附件2
“南國杯”2019海南省第四屆旅游商品大賽暨參選2019中國特色旅游商品大賽評選活動
評 審 標 準
1、品牌性:擁有自有商標,有一定品牌知名度,質量穩定,市場聲譽好。
2、地域性:主題突出,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充分體現旅游目的地文化特色、資源特點和特征。
3、創新性:產品設計創意新穎、獨特,技藝或品種獨創。時尚性強,不落俗套,易被旅游者接受。傳統工藝推陳出新,高新技術得到應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4、市場性:價格定位合理,須已批量生產或正在批量生產,且市場銷售較好的旅游商品。有進一步深化設計,形成更大市場份額的潛力。
5、工藝性:工藝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綠色環保、適宜量產。符合相關產品的國內外技術質量標準和安全標準(通過標準認定的以證書為準)。加工質量高,傳統技藝應用到位,產品的包裝系統完整。
6、實用性:有一定的實用價值,寓用于樂,包裝和色彩應用合理、美觀,易于攜帶。有與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相關的應用性。
7、示范性:注重傳統與現代、文化與科技、紀念性與實用性的結合。產品開發與時俱進,能夠引導旅游商品的消費取向和流行趨勢。
附件3
“南國杯”2019海南省第四屆旅游商品大賽暨參選2019中國特色旅游商品大賽評選活動
參評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