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品牌名稱及LOGO活動
發(fā)布時間:2023-05-13
截稿時間:2023-05-30
閱讀量:4832次
為進一步推動重慶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工作廣泛深入地開展,積極打造重慶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品牌,提升重慶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的知名度、美譽度和社會影響力,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開展重慶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品牌名稱及LOGO征集活動。征集啟事如下:
品牌名稱!!!
LOGO!!!
服務概況
重慶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助力新時代文明實踐,積極組織動員文化和旅游志愿者及志愿團隊,以城鄉(xiāng)基層、民族地區(qū)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為重點,廣泛開展特殊關愛、助人為樂、團結友愛、鄉(xiāng)村振興等貼合實際、形式多樣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努力營造向上向善、互幫互助的良好社會風尚,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新期待。
征集內容
征集重慶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統(tǒng)領品牌名稱及LOGO。征集內容以套為單位,包含名稱、LOGO及其內涵。
征集時間
2023年5月8日—5月30日。
主辦單位
重慶市文旅志愿服務總隊、重慶市群眾藝術館。
征集要求
(一)品牌名稱須緊扣“重慶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主題,體現(xiàn)人文情懷,突出重慶特色,能統(tǒng)領及綜合全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集體行為,代表重慶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的主體和形象,具有獨特性、創(chuàng)新性、時代感和藝術性。
(二)應征作品應文字簡練、內涵豐富,特色鮮明、朗朗上口,具有易懂、易記、易傳播特點,適用于各類平臺宣傳推廣。
(三)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并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作品若發(fā)生版權或其他法律糾紛,應由作者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后果。
(四)被評定入圍的作品,征集方有權通過任何形式進行推廣和使用。獲獎作品的知識產(chǎn)權歸征集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經(jīng)營權等全部歸征集方支配或使用。
(五)若征名出現(xiàn)重復,以首個發(fā)送者為準,每個應征者可提交多份作品,每份作品須有詳細的創(chuàng)意理念說明且最終可實現(xiàn)商標注冊。
(六)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費用,凡投稿作品無論采用與否,寄送的有關資料和文件概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征集流程
本次征集流程分為作品征集、初步評選、公開投票、最終評選、結果公示五個部分。
(一)作品征集。2023年5月8日前,品牌名稱及LOGO征集活動正式宣傳預熱,通過重慶市群眾藝術館微信公眾號、重慶群眾文化云、重慶文旅志愿者、豬八戒網(wǎng)平臺和相關媒體發(fā)布本次活動消息,呼吁社會各界人員廣泛參與。5月8日—5月30日,以“名稱+LOGO+內涵”為核心的創(chuàng)作方式進行投稿。自征集之日起即可進行投稿,投稿截止后將不再收取稿件。
(二)初步評選。2023年5月31日—6月1日,征集方將依據(jù)品牌征集要求對投稿作品進行初選,評出入圍作品20件。
(三)公開投票。2023年6月2日—6月4日,對初選入圍的20件作品在重慶群眾文化云平臺進行公開投票。
(四)最終評選。2023年6月5日左右,由重慶市群眾藝術館組織專家對公開投票前20名作品進行篩選,最終選出品牌名稱及LOGO獲獎作品,并在有關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開投票和專家評審在最終評選中的占比分別為20%和80%。
(五)結果公示。最終評選結束后,通過重慶市群眾藝術館微信公眾號、重慶群眾文化云、重慶文旅志愿者、豬八戒網(wǎng)平臺和相關媒體發(fā)布公示評選結果。
獎項設置
(一)評出“最佳作品獎”一名,獎金10000元(含稅),獎勵給最終品牌名稱及LOGO采用應征者(注:征集方若單獨采用應征者的名稱設計獎勵5000元,若單獨采用應征者的LOGO設計獎勵5000元)。
(二)評出“優(yōu)秀作品獎”五名,每名獎金2000元(含稅)。
投稿方式
方式一:豬八戒網(wǎng)平臺投稿
https://task.zbj.com/hall/list-all-0-p1
方式二:郵箱投稿[email protected]
郵件標題請注明“重慶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品牌名稱及LOGO征集”字樣,作品文件名稱為“投稿者姓名(或團隊單位名稱)+手機號+作品題目”。請將作品制作成一個壓縮包(包含名稱、LOGO及其內涵)上傳豬八戒網(wǎng)平臺投稿或者郵箱投稿。
聯(lián)系電話:(023)67722500
聯(lián)系郵箱:[email protected]
活動規(guī)則
(一)投稿截止后,投稿作品視為無效投稿,無權參與評選。
(二)作品不得剽竊、轉載等,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抄襲,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三)作品一經(jīng)提交,視為作品作者同意將該作品的使用權(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傳推廣目的對作品的改編、匯編、互聯(lián)網(wǎng)傳播等)授予征集方。作品一旦獲獎須提供該作品的源文件。
(四)所投作品未達到要求的,獎項名額可空缺。如不采用的,結果不另行公布。
(五)本次征集活動解釋權歸征集方所有。
||來源:重慶市群眾藝術館
https://mp.weixin.qq.com/s/a7YDVz1aWMTn9ykbo8Lr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