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直相關單位,相關企業:
為進一步加快全縣旅游商品的研發與推廣,延伸旅游產業鏈,打造霍山旅游商品名牌,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經研究,決定于2018年12月29日舉辦首屆霍山縣旅游商品展暨旅游商品大賽。現將《霍山縣首屆旅游商品展賽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關參展(賽)準備工作。
特此通知
聯系人:王甫勝,電話:5227131、13865640263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霍山縣首屆旅游商品展賽活動方案》
霍山縣旅游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霍山縣首屆旅游商品展賽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發揮我縣旅游資源優勢,開發特色旅游商品,拓展旅游產業鏈,擴大旅游產業規模,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霍山縣2018年旅游工作意見》,特制定本活動方案。
一、活動目的
構筑展示平臺,促進交流與合作,發現旅游商品精品,打造購物旅游品牌。
二、活動主題
拓展旅游消費 助推全域旅游
三、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霍山縣旅游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二)承辦單位:縣旅游局
(三)協辦單位:縣農委、經信委、商務局、中藥產業局、茶繭辦、大別山農博城。
四、時間與地點:2018年12月29日,霍山縣與兒街鎮大沙埂大別山農博城。
五、活動安排
(一)網絡報名。(12月12日至12月22日)
關注“霍山微旅游”(微信公眾號hsly5020706)點擊菜單欄—商品大賽—下載報名表,報名資料傳至[email protected]。由后臺工作人員負責審核,所有合格商品在網上集中展示用于投票。
(二)網絡評選。(12月23日至27日)
網絡投票階段,廣大網友可關注霍山微旅游回復數字“1”進入投票界面,每天每一個微信帳戶可投3票。
(三)網絡公示。(12月28日)
網絡投票結束后,對網絡人氣數值以40%的比例計算納入總分進行公示。
(四)專家評選、頒獎與商品展。(12月29日)
邀請有關專家對參賽旅游商品進行評選,評選分值占總分的60%;網絡投標與專家評選兩項合計為最終總分數。頒獎與商品展。
六、展賽商品內容
(一)商品內容
商品要反映地方旅游特色。地方旅游整體形象、區域旅游、景區景點、民俗、風情、人文、歷史、地貌、建筑、景觀等均可作為創作題材。要綜合考慮商品的時代性、市場性、工藝性、功能性、紀念性、地域性、系列性、實用性、便攜性等方面因素。
(二)商品范圍
包括土特產品、工藝品、紀念品、旅游文化用品、旅游食品、旅游飲品、旅游服裝、旅游裝備等。
七、參加展賽單位和人員
縣內工藝美術界、藝術界、工業產品設計界、旅游商品生產企業以及社會有志從事旅游商品生產的有關人士等均可參展(賽),也可以共同創作、聯名參賽。
八、展賽商品要求
(一)商品須保證無任何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
(二)上傳每套參賽商品時需提供2張以上的實物照片,照片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圖片大小1至5Mb。如有商標注冊證、專利證書或版權注冊證書的請提供證書照片。食品類、茶品類、飲品類、調味品類商品需報送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電子和電器類商品需報送3C認證證書復印件;國家規定須強制生產認證的其他類別的商品也需提供相應證書復印件。
(三)參加展賽單位或個人需認真填寫霍山縣首屆旅游商品展賽申請表(表一)。商品簡介欄內填寫內容包括設計思想、商品主題、商品特點、結構、工藝、使用材質、主要加工方法、定價、參加其它活動的情況等內容(不超過150字)。并于12月22日前傳指定郵箱(參展商品僅參展,不參與網絡投票、專家評分)。
(四)展賽商品于12月29日上午8:00前送大別山農博城布展。
九、評選標準
(一)紀念性:主題突出,紀念意義明顯。具有鮮明的地方旅游特色及民族、民俗、底蘊和歷史人文內涵(如傳統工藝、傳統文化元素的體現、景區景點和城市特征、風貌)。
(二)時代性:創意新穎、獨特,融時尚、情感、消費于一體,不落俗套。傳統工藝推陳出新,與高新技術有機結合。
(三)市場性:具備批量生產的可實施性,并具有延展開發的市場空間,能適用現有加工手段。
(四)藝術性:主體鮮明、形式獨特、制作精湛,用材環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饋贈價值。
(五)實用性:具有一定的實用價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樂,包裝、色彩應用合理、美觀,易于攜帶。
(六)文化性:有深厚的中國文化底蘊、民族特色和地域文化特點。
(七)多樣性:具有多種類別包裝。包裝物富有特色、具有文化性或藝術性。
(八)技術性:符合相關產品的國內外技術質量標準和安全標準,通過標準認定的以證書為準。
十、獎項設置和成果推廣
(一)旅游商品大賽獎項設置
1、金獎5名,獎金2000元;
2、銀獎10名,獎金各1000元;
3、銅獎20名,獎金各500元;
(二)成果推廣
獲獎參賽旅游商品,經主辦單位認定批準,可享受以下待遇:
1、在有關網站上刊登宣傳;
2、入編霍山旅游宣傳冊;
3、優先推薦入駐霍山特色旅游購物場所和作為旅游團隊、商務禮品;
4、優先參加由旅游、農業、經信、商務等部門組織的相關商品展示會。
十一、展賽有關事項
(一)展賽商品的文字說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還,實物商品退還給報送單位或個人。展賽商品應于撤展時自行取回,逾期視為放棄。展賽商品制作費、樣品往來費用等自行承擔。
(二)凡報名參展賽的單位或個人視為無條件同意其商品參加主辦方舉辦的一切展示活動及相關宣傳推介活動。
(三)本方案由縣旅游局負責解釋。
附:
1、霍山縣首屆旅游商品展賽報名表
2、展賽旅游商品類別
附件1:
霍山縣首屆旅游商品展賽報名表
填報單位: 時間: 年 月 日
參與方式 | □參賽 □參展 | 商品名稱 | |||
件 數 | 工 藝 | ||||
選送單位 | 聯系人 | ||||
參考價格 | 電 話 | ||||
規格(mm) | 傳 真 | ||||
公司(或個人)簡介 (100-150字) | |||||
商品簡介 (150-200字) | |||||
單位蓋章/個人簽名 | |||||
備 注 | 1、2018年12月22日前填表傳至縣旅游局。聯系人:王甫勝;聯系電話:5227131 郵箱:[email protected]。2、商品簡介欄內填寫內容包括設計思想、商品主題、商品特點、結構、工藝、使用材質、主要加工方式、定價、參加其它活動的情況等內容。3、參賽商品需提供2張以上的實物照片,如有商標注冊證、專利證書或版權注冊證書的請提供1張證書照片,照片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圖片大小3至5Mb。 | ||||
附件2:
展賽旅游商品類別(參考)
第一類:旅游食品類
旅游即食類的地方風味特色食品等。
即食類的地方風味特色食品是指經過加工的、有包裝的、打開包裝即可食用的、具有地方獨特風味的固體狀的食品。不包括調味品和煙草或只作藥品用的物質。
第二類:旅游茶品類
霍山茶產品:霍山黃芽、霍山黃大茶(速溶黃大茶、小火黃大茶)、霍山紅茶、桑葉紅茶、六安瓜片、綠茶(炒青 烘青)、桂花茶、烏龍茶、苦丁茶等。
基本茶類:綠茶、紅茶、烏龍茶、白茶、黃茶、黑茶。
再加工茶類:以各種毛茶或精制茶再加工而成的,包括花茶、緊壓茶、萃取茶、果味茶等。
類茶類:類茶植物加工制成的,不是真正的茶。包括咖啡、枸杞、杜仲、黃芪等。
第三類:旅游飲品類
旅游即食類的液體非酒精飲品,不包括只作藥品用的物質。
第四類:旅游酒類
地方久負盛名的白酒、啤酒、葡萄酒、黃酒、米酒等,不包括藥酒。
第五類:旅游調味品類
即食類的油、醬油、醋、醬、乳等調味品。
第六類:旅游紡織品和皮毛類
以絲綢、棉、麻和皮毛等為原材料的服飾、家用紡織品等。
服飾:以絲綢、棉、麻、化纖和皮毛等為原材料的工業化生產的襪子、手套、圍巾、領帶、提包、陽傘、發飾等。
家用紡織品:以絲綢、棉、麻、化纖和皮毛等為原材料,工業化生產的床上用品(套罩類、枕類、被褥類等)、洗漱廚房紡織品、家具紡織品(靠墊、坐墊等)。
不包括服裝、鞋、帽、箱包。
第七類:旅游箱包類
購物袋、手提包、手拿包、錢包、背包、單肩包、挎包、腰包和多種拉桿箱等。
第八類:旅游鞋帽類
以絲綢、棉、麻、毛、皮、化纖等為原材料的工業化生產的鞋、帽。
第九類:旅游電子類
個人可穿戴設備、手機和計算機外圍設備等。
個人可穿戴設備包括:
智能手表、智能腕帶、智能眼鏡、智能頭盔、智能頭帶、智能鞋、智能書包、智能拐杖、智能配飾等。
第十類:旅游電器類
小型旅游電器等。
小型旅游電器,包括小型制冷電器。包括車載冰箱、車載冷飲機等。
小型空調器,包括小型的空調器、電扇、冷熱風器、空氣去濕器等。
小型清潔電器,包括電熨斗、小型吸塵器等。
小型廚房電器,包括小型的電灶、微波爐、電磁灶、電烤箱、電飯鍋、電熱水器、食物加工機等。
小型電暖器具,包括電熱毯、空間加熱器。
小型整容保健電器,包括電動剃須刀、電吹風、小型的整發器、超聲波洗面器、電動按摩器。
小型聲像電器,包括微型投影儀、小型的電視機、收音機、錄音機、錄像機、攝像機等。
其他小型電器。
第十一類:旅游日用陶瓷和玻璃類
1.生活日用類陶瓷:陶器、瓷器、砂器等。
傳統日用陶瓷:工業化生產的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陶瓷辦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具。
新型生活日用陶瓷:陶瓷刀等。
生活日用類、裝飾類等玻璃制品,包括琉璃。
2.生活日用類玻璃:工業化生產的日用類玻璃生活器具和家庭或辦公裝飾類等玻璃制品,包括琉璃制品。
第十二類:旅游日用金屬品類
生活日用類金屬器皿、器具、廚房用品等。
工業化生產的生活日用類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金屬、辦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具。
第十三類:旅游日用合成品類
生活日用類合成材料的居家用品、辦公用品和其他生活器皿、器具等。
不含箱包、鞋帽、首飾等。
第十四類:旅游日用竹木品類
生活日用類竹、木制品以及衍生品等。
餐具類,如:筷子、碗、碟等。
辦公類,如:竹、木辦公用品、書簽等。
小型家居類,如:燈具、墊、瓶、盒、罐等。
紙制品類,如:本、書畫紙等。
其他生活器具類。
不含家具、根雕、箱包等。
第十五類:旅游化妝品和洗護用品類
以護膚、美容、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天然和化學的工業產品和洗護身體、衣物的日用天然和化學的工業產品。
第十六類:旅游個人裝備品類
照明類(頭燈、手電、營燈等)。
炊具類(燒烤爐、套鍋等)。
水具類(戶外水壺、水袋、凈水器等)。
野營類(睡袋、帳篷等)。
交通類(自行車、登山杖、指南針等)。
不含旅游個人穿著、箱包、鞋帽等。
第十七類:旅游首飾類
以各種金屬材料,寶玉石材料,有機材料以及仿制品等加工而成的雀釵、耳環、項鏈、戒指、手鐲等裝飾人體的裝飾品。
第十八類:旅游玩具類
具有娛樂性、教育性、安全性,供玩耍游戲的工業化生產的器物,包括:拼圖玩具、游戲玩具、數字算盤文字玩具、工具玩具、益智組合玩具、積木、交通玩具、拖拉玩具、拼板玩具、卡通玩偶等。
第十九類:旅游工藝品類
傳統工藝特色的工藝美術品、民間工藝制品等。
工藝美術品大類:包括陶瓷工藝品、雕塑工藝品、玉器、織錦、刺繡、印染手工藝品、花邊、編織工藝品、地毯和壁毯、漆器、金屬工藝品、工藝畫、皮雕畫等。
觀賞類的民間工藝制品:如年畫、剪紙、刻紙、花燈、扇面畫、炕圍畫、屏風、鐵畫、烙畫、彩繪泥塑、面塑、裝飾性擺件、各種裝飾畫、裝飾掛件等。
玩賞類民間工藝制品:如傳統皮影、木偶、風箏、空竹、風車等。
不含箱包、首飾、玩具等。
第二十類:旅游紀念品類
具有紀念意義的小型低值旅游商品(如徽章、鑰匙鏈、冰箱貼、明信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