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兒童福利院特教學校關于公開征集“校徽、校訓、校園吉祥物”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8-15
截稿時間: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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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要求,作為青島市四所市級公辦特殊教育學校之一,青島市兒童福利院特教學校于2020年8月正式掛牌成立,承擔全市兒童福利機構內適齡殘疾兒童學齡前、九年制義務和高中階段教育任務。青島市兒童福利院特教學校始終秉承“有教無類”的教育理念,不斷追求規范化、科學化、專業化、特色化的辦學方向,切實保障和維護兒童福利機構內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力,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幫助殘疾兒童更好地融入社會。
校徽、校訓、校園吉祥物是學校辦學思想、辦學理念、辦學特色的集中體現,是引領師生開拓創新、銳意進取的精神動力,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豐富學校校園文化底蘊,體現學校文化內涵,宣傳推廣學校特色文化,提升學校文化形象,經學校研究決定,現開展“學校校徽、校訓、校園吉祥物”征集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容
1.校訓:言簡意賅、寓意深遠,具有先進的思想內涵和深刻的教育內涵,體現我校辦學特色和學生價值追求。
2.校徽:圖案充分體現學校辦學理念,凸顯學校辦學特色和發展前景。
3.校園吉祥物:吉祥物是重要文化品牌標識,將作為核心視覺元素傳承使用,吉祥物設計應符合青島市兒童福利院特教學校的教學理念和主題,形象生動,具有親和力、生命力和校園氣息,體現學校文化與價值觀。
二、征集要求
1.校訓:內涵豐富。文字宜精煉且朗朗上口,內涵豐富,語言簡練,文化感強,每項表述以6-12字為宜,對所提出的校訓有相應的解釋性文字。
2.校徽:構思主旨鮮明,能直觀孤殘兒童特殊教育工作主題,具有視覺沖擊力,校徽設計簡約易記、便于識別、易于傳播、利于制作,有較強的延展性,能延伸出用于平面宣傳、動畫、紀念品、場地布置、服裝等用途;。
3.吉祥物:設計采用擬人的手法進行創作,選物精準、創意獨特、造型簡潔、生動活潑、親切可愛,易于識別和記憶。吉祥物可設計1個或者1組(不超過4個),并配有名字,名字優美朗朗上口,易于傳播,符合吉祥物性格;作品形式采用電子版作品,附簡短文字說明創作理念。
4.校徽及校園吉祥物的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500字以內),包括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提供PSD、AI或CDR格式的設計矢量圖源文件,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校徽作品圖形電子稿圖案面積不小于125px*125px,分辨率300dpi(像素/英寸)以上,PNG或JPG格式。
5.應征設計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或制作,杜絕抄襲、雷同,嚴禁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如因設計方案涉及著作權、版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一切法律糾紛,均由應征者本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6.應征作品均已郵件形式投稿,附件名為“校徽/校訓/吉祥物+作者姓名+聯系方式”。
三、征集途徑
青島電視臺、民政公眾號、慈明公示平臺、職工宣傳發布等方式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四、評選辦法
學校成立評選小組對應征作品進行公開、公平、公正的評選,校徽及校園吉祥物項目遴選10份作品作為入圍作品(通過青島民政公眾號對外發布),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評審確定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其他均為優秀獎,頒發獲獎證書。
五、注意事項
1.所有作品需保證其原創性且為未公開發表過的。如涉及侵權行為由投稿者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2.允許投多個設計方案,凡入圍的作品,其著作權、修改權及使用權歸青島市兒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學校所有。
3.應征作品一律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4.截稿日期:2023年10月31日17:00。
六、投稿方式
電子稿,稿件請注明作者姓名及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特殊教育科,電話:0532-85928206
誠邀關心支持孤殘兒童福利事業發展的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為學校的內涵建設和長足發展貢獻力量,積極建言獻策,踴躍投稿!
來源:青島福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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