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征集省級美育相關活動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9-24
截稿時間: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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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實施方案》,發揮美育育人功能,展示學校美育活動形象,提升我省美育品牌影響力。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征集省級美育活動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以下簡稱設計方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征集信息
一、征集時間
2023年9月-11月。
二、征集對象
本次征集面向全省各普通高校在職教師和在校學生、各中小學在職教師。以市(州)教育主管部門和高校為單位報送各類省級美育活動設計方案。
三、征集內容
本次設計方案征集包含四川省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四川省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四川省高等學校音樂教育專業師生基本功展示活動共3類省級美育活動。設計方案需充分體現活動的通用性,往后每屆活動在通用標識(LOGO)設計上通過數字或顏色區分。
設計方案內容包含標準圖案、標準中文字體、標準顏色、標準尺寸及輔助圖形,并進行部分廣告物料(包括主K、道旗、桁架等)、辦公用品應用設計及其他延展應用設計等。
征集要求
(一)主題鮮明,寓意深刻。標識(LOGO)設計應構思精巧、創意新穎、內涵豐富,以中華美育精神為引領,緊扣省級美育賽事(展示)活動的內涵與要求,結合時代特征和四川特色,突出新時代我省高校師生朝氣蓬勃、銳意進取的精神面貌。
(二)形式簡潔,易于識別。標識(LOGO)設計應色彩明快、簡潔大氣、富有美感、識別性強,具備視覺沖擊力,并遵循標識藝術創作規律,符合標識設計表達規范。
(三)適應面廣,便于使用。標識(LOGO)設計應具有系統性和延展性,便于印刷和運用各種工藝生產制作,圖形要素和色彩系統要保持統一,適配不同視覺應用場景,利于進行推廣應用。
(四)堅持原創,杜絕抄襲。投稿作品須為原創,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未參加過其他評選活動,不屬于公開作品,不易和其他圖案相混淆,不得有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
征集獎勵
本次征集將對每類應征設計作品設一、二、三等獎,優秀指導教師獎。其中一等獎獎金8000元,二等獎獎金3000元,三等獎獎金1000元,并對獲獎作品作者及指導教師頒發榮譽證書。
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團隊對投稿作品進行評選,在每類應征設計作品中確定6件作品獲獎,其中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三等獎3個,并對一等獎作品予以采用(獲獎作品需提供設計原文件)。
投稿要求
報送形式為網絡報送,報送單位需提交省級美育相關活動形象標識(LOGO)征集報名表(詳見附件1),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電子版,方案內容包含LOGO設計和部分延展設計應用效果圖,方案以pdf格式提交。圖片格式要求為jpg、png格式,注明CMYK和RGB色值,分辨率不低于600*600dpi。提交設計同時需附500字以內的設計說明。
報送材料以壓縮包形式命名為“單位名稱+省級美育相關活動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發送至指定郵箱scsjytmy 163.com。截稿時間11月8日18:00。
聯系人:李豇樂;聯系電話:028-86113398。
其他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大活動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校園報刊、廣播、網絡、微博、微信等平臺作用,積極鼓勵支持廣大師生廣泛參與,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二)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費用,來稿作品無論入選與否均不予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以備查證。征集作品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且作品尚未被注冊。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資格,所有因此而引發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自行承擔。
(三)評選獲獎的設計作者須承諾其作品的所有權及包括著作權在內的全部知識產權及該知識產權的收益權歸教育廳所有,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教育廳享有對入圍設計進行修改、再設計、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傳、使用等權利,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權。
(四)本次征集活動其他未盡事宜由教育廳負責解釋。
附件:1.省級美育相關活動形象標識(LOGO)征集報名表
2.省級美育相關活動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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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附件1
省級美育相關活動形象標識(LOGO)征集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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