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檔案館成立于1959年,是慈溪市永久保管重要檔案的基地、社會各界利用和研究檔案史料的中心,也是寧波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為進一步強化檔案文化建設,展現(xiàn)新時代慈溪檔案人的良好形象,提升檔案工作的社會知曉度和影響力,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慈溪市檔案館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
一、征集內(nèi)容
慈溪市檔案館形象標識(LOGO)
二、征集單位慈溪市檔案館
三、征集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
四、征集對象社會各界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均可參與本次活動。
五、評選及獎勵本次征集活動由慈溪市檔案館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經(jīng)綜合評選,最終評出:
一等獎1名,獎勵人民幣2500元;
二等獎2名,獎勵人民幣1000元;
三等獎3名,獎勵人民幣500元。
評獎結果將在相關媒體上公布。
上述獎金金額指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自行繳納稅款。
六、作品標準1.應征作品形象生動,寓意深刻,內(nèi)涵豐富,能體現(xiàn)慈溪市檔案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好”“兩服務”重要批示的工作目標,彰顯慈溪市檔案館“為黨管檔,為國守史,為民服務”的工作職責。
2.應征作品構圖巧妙,布局合理,色彩搭配適宜,體現(xiàn)慈溪地域特色、文化理念,具有強烈的視覺效果,便于識別和記憶。
3.應征作品要簡潔醒目、易于辨識,通用性強,適合不同文創(chuàng)產(chǎn)品需要、媒體宣傳、視頻、各種展示和相關活動等,具有良好的推廣效果。
七、作品要求1.應征作品有設計方案,設計創(chuàng)意理念詳細說明。
2.設計在表現(xiàn)形式和技術手段上,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
3.提交的設計說明應有助于評選時評委對作品的理解,闡述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
4.設計方案以電子文件形式提交。作品電子圖稿和設計說明統(tǒng)一壓縮在一個壓縮包內(nèi),圖稿需存儲為 JPG 格式;設計創(chuàng)意理念說明文字需存儲為 Word文檔;圖案像素色彩模式為RGB色,圖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證圖片縮小到100×100像素時仍能正常使用;設計者需保留設計原圖(如 AI、 CDR、 PSD),以便作品獲獎后提供原圖文件。
5.應征的個人或機構可提交多件應征作品(最多提交3份作品),并提交一份《報名表》,由應征者正確填寫并親筆簽署(應征者為機構的,須加蓋機構公章)。
6.應征的個人或機構應提交一份《承諾書》,由創(chuàng)作者親筆簽署(創(chuàng)作者為機構的,須加蓋機構公章)。創(chuàng)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chuàng)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7.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未發(fā)表過的作品,且設計不能抄襲他人作品,關鍵元素或整體創(chuàng)意不得出現(xiàn)侵權行為。
8.應征作品需積極健康。
八、作品提交流程1.應征作品以電子郵箱方式提交:應征者填寫電子《報名表》和《承諾書》(詳見附件)。填寫相關信息,將親筆簽署或加蓋公章的《報名表》《承諾書》掃描件與應征作品統(tǒng)一壓縮在一個壓縮包內(nèi)。文件命名為:檔案館logo征集+應征者/機構名稱+聯(lián)系電話。
征集單位郵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電話:89591973。
2.應征作品一經(jīng)送達,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征集公告,應征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應征者可于截止時間之前補正。
3.應征作品一經(jīng)投稿,主辦單位概不退還,應征者應自留底稿。
九、其他事項1.因網(wǎng)絡延遲、電子文件損壞等非主辦方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征集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2.應征作品自被公布為獲獎作品之日起,即視為投稿者和作者均認可本作品系受征集單位委托創(chuàng)作,一切知識產(chǎn)權均歸征集單位所有。征集單位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各種開發(fā)應用,未經(jīng)征集單位許可,投稿者和作者均不得擅自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獲獎作品。
3.應征作品若出現(xiàn)重復或雷同,以最終定稿(補正作品以補正作品上傳時間為準)先上傳者參加評選,不重復評獎。
4.本活動不收報名費,所投稿件一律不退。在公布征集結果之前,投稿者不得自行發(fā)布應征作品。
5.如應征作品數(shù)量少于10件,將酌情減少獲獎數(shù)量。
6.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慈溪市檔案館。
附件1:報名表
(長按識別上方二維碼進行下載)
附件2:承諾書
(長按識別上方二維碼進行下載)
慈溪市檔案館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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