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挖掘提升濰坊國際風箏會品牌價值,擴大其綜合效應,為第36屆濰坊國際風箏會營造良好氛圍,濰坊國際風箏會辦公室、共青團濰坊市委、濰坊教育局、濰坊報業(yè)集團聯(lián)合開展風箏文化系列活動。
應廣大詞曲愛好者的要求,風箏文化歌曲征集延期兩個月。
風箏文化歌曲征集
最高獎勵5000元
風箏文化歌曲征集活動面向全國音樂愛好者征集風箏文化主題歌曲,并進行評選,在此基礎上,舉辦風箏文化主題歌曲演唱會,充實第36屆濰坊國際風箏會內容,進一步弘揚風箏文化,提升世界風箏都知名度。
作品要求:
1.作品須為詞曲成品。
2.作品要求充分圍繞濰坊風箏文化為主題,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生動活潑地體現(xiàn)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3.作品形式要體現(xiàn)時代感、突出大眾化、富有獨創(chuàng)性。詞句力求朗朗上口,通俗易懂;
4.作品主要以合唱(四聲部)、獨唱、重唱、對唱等演唱形式和民族、美聲、通俗唱法為主;
5.作品旋律流暢,歌詞優(yōu)美,易傳易唱;
6.已公開出版的作品和行業(yè)詞曲作品不在此次征集范圍內;
作品規(guī)格要求:每位詞曲作者限報兩首作品,歌曲作品提交成品小樣,MP3或光盤。獲獎歌曲將以正式刊號出版歌曲集。
參與方式:
參賽者均通過“濰坊國際風箏會”微信公眾號獲取報名表格,如實填寫;
所有征集活動無需繳納任何費用。
如無法上傳表格, 請發(fā)內容到:[email protected]
我們有工作人員為大家上傳。
聯(lián)系人:張浩 15564653302
具體活動流程:
2018年9月28日——2019年1月31日,征集報名;
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15日,初審;
2019年2月16日——2019年2月20日,專家評審;
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5日,在“濰坊國際風箏會”微信公眾號公布評選結果。
2019年第36屆濰坊國際風箏會期間,舉辦專場演唱會。
評選方式及獎勵:
主辦方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風箏會歌曲應征作品進行評選,并在“濰坊國際風箏會”公眾號公示評選結果,頒發(fā)獎杯、證書。
一等獎1名,分別獎勵5000元;
二等獎2名,分別獎勵3000元;
三等獎5名,分別獎勵1000元;
優(yōu)秀獎10名,分別獎勵500元;
對獲獎人員頒發(fā)榮譽證書;
獲獎人員受邀參加第36屆濰坊國際風箏會;
評選出的作品,將在“濰坊國際風箏會”公眾號進行展播。
應征方在應征過程中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特別提醒:
1.應征作品不得違反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得含有誹謗、淫穢或非法信息。
2.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任何著作權、商標權、其他知識產(chǎn)權或專有權利;應征作品中如發(fā)現(xiàn)侵權行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侵權),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凡因應征作品侵權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應征方承擔,與主辦方無關;對于應征作品出現(xiàn)侵權而導致征集方遭受的任何損失,由應征方全額賠償。
3.應征作品須由應征方獨立完成,應征方對應征作品擁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權。除參加本征集活動外,應征作品在全球范圍內未曾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曾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曉。
4.應征作品獲獎不作為第36屆濰坊國際風箏會唯一采納標準。
5.應征作品一經(jīng)采用,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均歸第36屆濰坊國際風箏會所有,主辦方有權對方案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創(chuàng)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使用權、發(fā)布權以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組合、應用等權利),否則構成侵權,執(zhí)行委員會將保留依法追究應征方法律責任的權利。征集結果公布后,應征方可對獲獎以外的應征作品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