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陽春農品”外包裝設計大賽活動通告
發布時間:2023-08-14
截稿時間: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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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陽春農品”區域公共品牌形象,提高“陽春農品”品牌的影響力、知名度和美譽度,不斷擦亮“中國春砂仁之鄉”、“中國馬水桔之鄉”、“中國蠶桑之鄉”、“全國糧食生產基地縣”等名片,努力實現一二三產業有效融合,不斷激發農產品包裝設計創新創意理念,提高農產品包裝水平和檔次,有效推進農產品包裝現代化發展。現將陽春市“陽春農品”外包裝設計大賽活動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動主題
提升農產品品位打造品牌轉型升級
二、活動宗旨
以大賽為載體,通過公平、公正、公開評審,搭建農產品包裝設計交流平臺,立足陽春市特色農產品的資源優勢,倡導“綠色、創新、簡約、實用”的理念,發動企業和社會力量,匯聚更多創意,打造“陽春農品”系列包裝設計,促進農旅結合,讓農產品成為游客互相饋贈、傳遞友情的精美伴手禮,使“陽春農品”品牌更具專業性和競爭力,助推我市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
三、主辦單位
陽春市農業農村局
四、參賽對象
面向全國專業設計師、設計愛好者,在校美術類或設計類師生,設計公司、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等,均可以個人、企業、單位或者團隊形式參賽。
五、參賽內容
本次大賽參賽內容分兩部分:
(一)已使用的包裝設計:已在市場銷售流通的“陽春農品”的外包裝設計均可參加,如金花坑春砂仁、陽春堅果、三甲切粉、白嶺仔河?神仙茶等;
(二)新原創設計:根據大賽提供的“陽春農品”目錄,選擇其中1-3項進行設計(附目錄)。
六、參賽方式
(一)均可以個人、企業、單位或者團隊形式參賽;
(二)原創設計參賽者可選擇“陽春農品”目錄中一款或多款(不超3款為宜)進行創作設計,設計費用自行承擔;
(三)參賽作品必須原創,非原創作品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七、參賽要求及評選標準
(一)征集作品要符合陽春市對“陽春農品”的定位,體現陽春市地方特色和產品特性,創意獨特,寓意深刻;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和感染力。
(二)投稿作品需包含設計圖的平面及立體效果JPG電子稿,并附圖案設計、創意文字等詳細說明,進入終評作品須提供可用于印刷生產的位圖源文件或矢量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標注包裝印刷材料、相關工藝等內容,隨文檔附上作者姓名、聯系方式,文件格式為word/wps文檔。作品統一由主辦單位打樣后進行終評(進入終評作品如果是已經市場化流通產品及有打樣作品可快遞到大賽指定地址)。
(三)參賽作品設計應遵循以下原則:
1、品牌性:產品包裝的造型、色彩、圖案整體能充分體現陽春元素,植入“陽春農品”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logo。
2、創意性:產品包裝設計整體能吸引消費者,進而推動購買行為的產生。
3、環保性:符合節能、低碳、綠色、可再生等適應于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4、應用性:包裝實用、便利,具有攜帶、儲存、運輸的方便性。
八、活動征集時間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9月5日2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投稿方式
參賽者可通過郵寄、當面提交和網絡投稿等方式進行投稿。所有來稿者請注明真實姓名(或單位、團體名稱)、參賽者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等,投稿時在信封左下角或電子郵件主題上注明“陽春農品包裝設計大賽作品”。
郵寄地址:廣東省陽春市春城街道城東大道164號農業農村局;郵政編碼:529600。
聯系人:林幸儀,聯系電話:0662—7731706
聯系人:蘇柏嘉,聯系電話:887766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獎項設置
本次大事獎項分兩部份:
(一)已有包裝設計:設優秀獎5名,獎金各2000元;
(二)新原創設計設一等獎3名,獎金各6000元;二等獎5名,獎金各4000元;三等獎10名,獎金各2000元。
十一、評選辦法
(一)已使用的包裝設計:
1、組織專家評委對參賽作品進行評選,選出5名優秀獎。
2、公示階段。評選結果對外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3、頒獎。結合活動周期,適時舉辦大賽活動頒獎儀式。
(二)新原創設計:
1、專家評審。組織專家評委對參賽作品進行初評,從參賽新原創作品中選出不少于30個入圍作品。
2、市主管部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評選,根據專家評審結果,最終評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評選過程將邀請相關專家出席并監督。
3、公示階段。評選結果對外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4、頒獎。結合活動周期,適時舉辦大賽活動頒獎儀式。
十二、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設計。
(二)參賽作品必須是作者未在任何地方公開發表過的原創作品,作者必須對自己的作品負責,出現任何抄襲、一稿多投的情況,都將取消作者作品參加評獎的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參賽者必須遵守有關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如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名譽權等糾紛,均由參賽者本人負責,與主辦方無關。
(三)凡獲獎、入選的原創新設計的作品,在主辦方支付相應獎金后,作品知識產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享有作品的所有權、修改權及全部使用權。投稿人不能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或者使用本應征作品。主辦方在以后使用獲獎作品過程中,如產生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名譽權等糾紛,由原參賽者承責。未獲獎的作品著作權依然歸作者本人所有。主辦方如需使用未獲獎作品,將與原創參賽作者聯系,協商并支付相關費用。
(四)凡獲獎、入選的已在市場流通銷售的農品設計,使用權仍歸原所屬組織所有,主辦方不享有作品的所有權、修改權及全部使用權,如主辦方需要使用,可以與原所屬組織協商并支付相關費用。
(五)本次大賽不收報名費。所有應征作品無論使用與否,一律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征集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為準。
(六)凡參加本次大賽即視為認可本大賽各項規則,本屆大賽征稿通知及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未盡事宜,由主辦方另行制定補充規則。
陽春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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