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城市IP形象火熱征集中
發布時間:2024-05-16
截稿時間: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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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城市IP形象(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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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城市IP形象(吉祥物)征集公告
為進一步打響“風展紅旗 如畫三明”城市品牌,科學、系統地宣傳三明城市形象,全面提升三明城市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現面向全社會征集三明城市IP形象(吉祥物),具體征集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三明城市IP形象(吉祥物)
二、征集時間
2024年3月25日至5月25日
三、征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不限單位、團體、組織或個人。
四、主辦單位
中共三明市委宣傳部
五、作品要求
1.吉祥物應為卡通形象,具有擬人化特征,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體的制作與傳播,便于在各種使用環境下配套應用。
2.具有三明地域文化特征,能充分展現“風展紅旗 如畫三明”城市品牌形象(點擊了解城市品牌)。作品應積極、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公序良俗的內容。
3.吉祥物的名稱應包括中文名和對應的英文名。名稱標注于設計稿的適當位置。名稱應便于發音、記憶,沒有歧義。
4.吉祥物形象應具有親和友好的特征,容易為廣大市民所喜歡和接受,易于識別和記憶。造型上要美觀大方,比例和尺度協調,輪廓線條清晰且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
5.參賽作品的圖片至少應包括:正面、側面和背面等三種不同角度(一個或一組吉祥物均可,可提交多角度的圖片);參賽作品的文字內容應包括:作品的中英文名、創作理念。
6.參賽作品設計圖為A4幅面,分辨率300dpi,JPG格式,不大于20MB。自行保留源文件,以便入圍后調用。
六、獎勵標準
1.采用作品1件,獎金人民幣5萬元。
2.入圍作品3件,每件獎金人民幣5000元。
七、作品評選
本次征集評選成立評委會并下設辦公室,評選過程分為初評、復評、終評三個步驟進行。
1.初評。由評委會辦公室對作品進行初評篩選,初評不設入圍數額比例,以實際作品質量為準。
2.復評。由評委會邀請專家對初評入圍作品進行復評,評選出3件入圍作品,并對入圍作品進行版權復核和注冊查詢,對不合規的作品進行剔除。
3.終評。由評委會結合社會各界意見,評議選出采用作品1件(如無合適可采用作品,則空缺),最終結果將在7月份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
八、征集方式
1.投稿作者請在“三明發布”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下載《三明城市IP形象(吉祥物)征集活動報名表》《三明城市IP形象(吉祥物)設計應征作品創作者著作權確認書》,填寫并簽名蓋章后,以拍照或掃描成JPG或PDF格式,連同作品一起提交至指定郵箱。
2.作品統一以壓縮包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并注明“三明城市IP形象(吉祥物)征集+真實姓名+聯系電話”。聯系人及電話:蘇女士,0598-8242263。
九、聲明事項
1.應征作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須是投稿者的原創,對該作品擁有獨立、完整的著作權,無抄襲仿冒等侵權行為,并保證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任何權利,凡違反上述要求一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由此引發的糾紛,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征者承擔。
2.應征作品一經投稿并評選入圍,則視為應征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應征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署名權、商標權),主辦單位有權對參征作品進行修改、發表,有權要求應征者將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辦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
3.參與應征者作品在此次評審結果公布前不得將作品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或參加其他類似大賽或活動、不得將參賽作品用于任何商業用途。
4.獎金均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獎金為稅前金額,采用作品與入圍作品獎金不累計發放。
5.以單位、團體、組織等名義應征的獲獎者,獎金由第一創作者或機構法定代表人代領,具體分配自行協商解決。
6.若有內容相同的應征作品,以首先到達征集郵箱者為準。
7.如因應征作品的權利瑕疵或其內容虛假、非法、不正當,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產生的法律糾紛、或造成第三人損失的,與活動及活動組織者無關,應征者自行承擔法律后果。
8.凡應征的作者,均視為充分知曉并自愿接受和遵守本征集公告的各項規定與要求。
9.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均屬主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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