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推動龍巖全域旅游建設,打造“七景區”品牌,培育文旅康養千億級產業,促進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進一步推動龍巖文化旅游走向全國、走向世界,提升龍巖的美譽度和吸引力,現面向社會征集龍巖市文化旅游宣傳口號。
一、征集內容
龍巖市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
二、征集范圍
國內外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三、征集時間
2019年1月25日0:00至2019年2月23日24:00。
四、征集要求
1.口號應突出我市“紅色、客家、生態”三大文化主題,體現龍巖文化旅游內涵及地域特色和時代特征,簡潔押韻、朗朗上口,易于記憶和傳播,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時代訴求,具有很強的文字震撼力、傳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2.口號與“清新福建”相銜接,字數不超過12個字,比如:“紅色古田 客家土樓 康養龍巖”。
3.應征作品應注明作品的創作思路、理念和含義(200字以內) 。
五、獎項設置
中獎金額為人民幣壹萬元,口號一經采用即可領取萬元獎金;獲獎作品均由龍巖市文化和旅游局和龍巖文化旅游集團向獲獎者頒發獲獎證書及獎金,并代扣個人所得稅。
六、聲明事項
1.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我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2.所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即原額追回。由此引發的糾紛,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征者承擔。
3.應征作品一經投稿參評,即視為應征者同意不可撤銷地、排他地將應征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轉讓給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對應征作品進行修改、發表,有權要求應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辦方要求修改完善,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
4.若有內容相同口號,以電子郵件首先到達者為準;口號文字須與獲獎文字完全一致方可認定為獲獎,僅部分文字相同不能獲獎。
5.本次獎金產生的應繳稅金由獲獎者自理,若同一作品作者超過一人,或為某一組織,聯系人由第一作者作為代表,第一作者也視為獎金的領取人。
6.本次活動不收取報名費,所投稿件概不退還。
7.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七、報名方式
通過“文化龍巖”微信公眾號下載《龍巖市文化旅游宣傳口號征集報名表》,填寫完整后發送到以下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此郵箱為口號投稿唯一渠道)。